
柬埔寨政府持续加强对非法移民与身份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柬埔寨国家身份识别总局副局长赛孟强少将于2025年4月9日通过官方社交平台发表声明,明确指出:所有未经王室敕令正式授予国籍的外国人,不得持有任何柬埔寨公民身份证件,违者将依法面临5至10年有期徒刑。
赛孟强指出,相关法律依据为《柬埔寨国籍法》第30条。被禁止持有的证件范围包括出生证明、家庭簿、国民身份证以及柬埔寨护照等官方身份证明文件。此项规定适用于所有尚未完成合法入籍程序的外国人。
声明强调,此举旨在捍卫柬埔寨国籍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防止非法移民借助伪造或冒用身份证件非法滞留、从事非法活动或规避法律责任。
近年来,柬埔寨政府不断加强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身份欺诈行为的打击,尤其是针对部分外国人通过不当手段获取身份证件、介入土地交易、金融诈骗或其他敏感行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与公众不满。
国家身份识别总局呼吁公众与移民机构提高警觉,若发现可疑身份造假或冒用行为,及时向警方或移民部门举报,以共同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