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带“银包金”入境越南,一中国女子被越南警方起诉

据越南媒体“baotintuc”7月22日报道,越南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已完成对被告人楼佳琪(音译,Lou Jiaqi,2000年出生,中国籍)的起诉书,指控其违反越南《刑法》第189条第3款关于"非法跨境运输货物、货币"的规定。
根据河内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内容,4月10日9时30分许,在河内内排国际机场3号口岸出口区域,河内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处配合海关人员对中国籍旅客楼佳琪进行入境检查,该旅客乘坐UO550次航班从中国香港飞抵内排机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楼佳琪裤袋内发现一块疑似黄金的贵重金属片,该金属片钻有小孔并穿有黑色绳索。另在其颈部发现佩戴的另一块同样钻有小孔、穿有黑色绳索的疑似黄金贵重金属片。
楼佳琪入境越南时未按规定办理海关申报手续,工作组随即对其全部行李进行检查,扣押全部涉案物品并封存证物,后将楼佳琪带至公安机关调查。
在河内公安机关,该中国籍女游客供述称,上述两件金属物品均为黄金饰品,其受雇从中国香港运输至越南以获取报酬。
2018年楼佳琪结识中国籍友人张梅(Zhang Mei),2025年3月,因居家照看幼儿,楼佳琪无经济来源,张梅表示可以给她介绍高薪工作,楼佳琪表示可以。
随后张梅介绍楼佳琪结识了中国籍男子"大宝(Da Bao)",该男子提出以1500元人民币报酬雇佣楼佳琪从中国走私黄金饰品至越南。
楼佳琪同意承接该运输业务,并准备通过中国香港飞往越南的航班实施犯罪,同行者为其中国籍同学陆晓星(Lu Xiao Xing)。
2025年4月10日5时许,在前往中国香港机场途中,"大宝"交付黄金要求其走私至越南。当楼佳琪提出疑问时,对方告知:“这是贵重物品,小心保管不要多问,出机场通过所有检查后会有接应人员”。
侦查机关认定,楼佳琪在调查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承认因经济需求受雇走私,但对越南境内接货人信息不知情,仅被告知接应人员已掌握其相貌特征将在机场外主动联系。
经专业鉴定,涉案两件金属制品主要成分为黄金,纯度均达99.999%,总价值超过26亿越南盾。
检察机关认定,楼佳琪明确知晓未申报海关从中国香港运输黄金入境越南属违法行为,但为牟取非法利益仍实施犯罪行为,触犯了越南刑法相关规定,因此以"非法跨境运输货物、货币"罪对其进行起诉。
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将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