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门大开 男子刘某因明知涉诈资金,仍帮忙将20万元兑换成USDT,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违法所得追缴。 专家指出,此案是“现金换U”首次判刑,释放出强烈信号:该行为不再是灰色地带,而是彻头彻尾的犯罪。警方警告,凡明知赃款仍参与换币的U商、车手、担保方,都可能坐牢。 近年来电诈团伙频繁利用“现金换U”洗钱转移赃款,甚至诱骗未成年人参与。司法机关已明确表态:对涉案者依法严惩,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