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宗跨国网络诈骗案件近日宣判,6名分别来自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的男子,因涉嫌参与“恋爱诈骗”(Love Scam)犯罪集团,当庭认罪,并分别被判处罚款9000林吉特。
据了解,6名被告包括5名中国籍男子及1名台湾地区男子。检方指出,他们此前在槟城武吉敏惹一处住宅内涉嫌共同从事网络诈骗活动,随后遭警方查获并提控。
根据控状,6人被控触犯《马来西亚刑法》诈骗及刑事共谋相关条文。有关罪名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庭审期间,6名被告均能理解普通话宣读的控状内容,并一致选择认罪。
辩护律师向法庭求情时表示,所有被告均无犯罪前科,并主动承认罪行,节省司法资源,希望法院从轻发落。
经审理后,法庭裁定每名被告罚款9000林吉特;如未缴纳罚款,则须以12个月监禁代替。
案件也再次引发社会对跨境网络诈骗活动的关注,马来西亚执法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强打击各类网络诈骗及跨国犯罪行为。
